$6,000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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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時間表  
     


「$6,000計劃」登記期為2011年8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。符合計劃資格準則的人士可因應個人情況,在這段期間進行登記。無論選擇哪個途徑登記,均無須親身排隊遞交登記表格。

 

每名合資格人士只可就計劃登記一次。

 

登記期分兩個階段,第一階段為2011年8月28日至2012年3月31日(含首尾兩天);第二階段為20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(含首尾兩天)。

 

登記期第一階段 - 2011年8月28日至2012年3月31日(含首尾兩天)

 

在2011年8月28日已符合計劃資格準則的人士

 

如選擇收取6,000元,可按下列時間表分批登記 —

 

組別

出生年份
(年齡)

登記日期

1

1946或以前
(65歲或以上)

2011年8月28日開始

2

1947-1956
(55至64歲)

2011年9月11日開始

3

1957-1966
(45至54歲)

2011年9月25日開始

4

1967-1981
(30至44歲)

2011年10月9日開始

5

1982-1993
(18至29歲)

2011年10月23日開始


  • 分批登記安排於2011年11月5日結束。

 

  • 如合資格人士在2011年8月28日至2011年11月5日這段分批登記期間尚未登記,不論出生年份,仍可於2012年3月31日或之前登記,以獲發6,000元。

 

  • 經核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後,登記人一般會在登記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(視乎經銀行或香港郵政登記)獲發放6,000元。

 

  • 合資格人士請按出生年份,依照上述時間表分批登記。合資格人士即使提早遞交登記表格,其登記也只會按上述時間表依次處理。換言之,提早登記不會提早取得款

     
     

在2011年8月28日不符合計劃資格準則,但在2012年3月31日符合準則的人士 

 

可在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遞交登記表格。

 

政府會在2012年4月1日開始處理這類合資格人士遞交的登記表格。

 

收取6,000元連獎賞200元的選擇不適用於這類合資格人士。

 


登記期第二階段 - 20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(含首尾兩天)


2012年4月1日至14日期間,1946年或以前出生的人士遞交的登記表格會獲得優先處理。1947年或以後出生的人士,即使在上述期內提早遞交登記表格,其登記也只會在較後時間獲得處理,不會提早取得款項。

 

在2011年8月28日已符合計劃資格準則的人士 

 

如選擇收取6,000元連獎賞200元,可在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登記。

 

經核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後,登記人一般會在登記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(視乎經銀行或香港郵政登記)獲發放6,200元。

 

在2011年8月28日不符合計劃資格準則,但在2012年3月31日符合準則的人士

 

可在2012年12月31日或之前遞交登記表格。

 

政府會在2012年4月1日開始處理這類合資格人士遞交的登記表格。經核實符合計劃的資格準則後,登記人一般會在登記後約10至12個星期內(視乎經銀行或香港郵政登記)獲發放6,000元。

 

收取6,000元連獎賞200元的選擇不適用於這類合資格人士。